為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和城市環境,預防火災和人身意外傷害事故發生,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,根據省政府要求,結合我市實際,現就禁止銷售、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自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,全市全域全時段禁止銷售、燃放煙花爆竹。
二、市應急、市場監管、公安等有關部門及各縣(市)區政府要嚴格按照職責分工,做好相關管理工作。
三、違反本通告規定銷售、燃放煙花爆竹的,相關執法部門要依法給予行政處罰,造成嚴重后果、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妨礙執行公務的,從嚴從重處罰。
四、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行為,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勸阻和舉報。舉報電話:110(公安部門);12350(應急部門)。
上述時間段內,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,以本通告為準。
遼陽市人民政府
2021年11月15日
附件: